杉杉股份:杉杉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标记及被冻结和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 称"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38,227,50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0.50%。 杉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司法标记股份数为 51,396,712 股,占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52%,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 数为 48,293,25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24%,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 本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为 104,941,46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22%,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6%;本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为 174,048,274 股,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15.29%,占公司总股本的 7.72%。 前述解除司法标记、司法冻结/标记、轮候冻结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标记的股份数为 321,027,479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8.20%,占公司总股本的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