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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0888XJJW(600888)2024-04-09 09:22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4]第 07 号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四月 T&P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新疆众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天阳证股字[2024]第 07 号 致: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委托,委派本所李大明律师、常娜娜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对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核查与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3月19 日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新疆众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