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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0903Guizhou Gas(600903)2024-05-20 11:1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