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 司监督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并负责办理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 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