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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国 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报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贺强先生、闫梅女士、陈 景善女士组成,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的换届 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缪慧频先生、王旻先生、曹 鎏女士组成。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 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 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