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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广电:广西广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的公司总经理陈远程先 生、常务副总经理黄海山先生,副总经理涂钧先生、副总经理梁永 忠先生、财务总监李一玲女士、董事会秘书张超先生均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没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 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