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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油: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章程
600938CNOOC(600938)2024-05-08 10:27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章程 宗旨 1. 提名委员会的宗旨是识别、甄选并向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会("董事会")推荐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适当候选人、监督董事 会表现评核的过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监察公司的提名原则。提名委员会也 负责履行某些与企业管治有关的职责和职能。 组织结构 2.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不时任命,惟大多数成员应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每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都应满足并保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不时对独立性的要求(如有)。董事会应 任命董事长或提名委员会其中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成员作为主席("主 席")。 会议 股东大会 5. 提名委员会主席或在他/她缺席的情况下,另一位提名委员会成员(必须是一名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准备回答股东就提名委员会的活动 及职责而提出的问题。 沟通 1 3.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根据情况需要可增加开会次数或通过一致 书面协议达成。至少有一次会议须提名委员会成员亲自参加,其余会议可以通 过电话会议或其他电子通信方式进行。除紧急情况外,所有会议文件和/或资料 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