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电国际:郴电国际独立董事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独立意见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 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基于独立判断, 现就《关于郴电国际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均为 2016 年之前发生的事项,并已全 额计提了坏账损失,为了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坚持会计准则 和相关政策要求,予以核销。该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应收款项核销处置事项。 独立董事: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 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基于独立判断, 现就《关于郴电国际应收款项核销处置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独立董事: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