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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集团: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600976JIANMIN GROUP(600976)2024-03-15 12:05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 3 人、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 2 人。监事会设监事会召集人 1 名即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人 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第一条 为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发展,规范 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会 设监事会主席,作为监事会的召集人。 第三条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或会计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以及独立、有效履职 所需的判断、监督能力。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监事: (本规则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