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评估专项意见 2024 年 3 月 28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 称《 公司")独立董事盛学军、张金若、郭杰斌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独立 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