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涉案金额:"伊朗铬矿"5,000 湿吨及原告损失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无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4-02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2024 年 7 月,公司收到南京海事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苏 72 民初 656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连云港硕阳贸易有限公司和连云港琅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货物损失 13,227,207.58 元,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以 13,227,207.58 元为基数,按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 2011 年 7 月 19 日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此后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 清之日); 二、驳回原告山西潞安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