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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601010WFDSJ(601010)2023-08-22 14:20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184 号 关于对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有 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公司投资亏损事项关系到公司的业绩情况,对投资者的投资决 策具有重要影响,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 7.7.6 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黄明轩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 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何兰红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 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行为违反了《股票 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等 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 做出的承诺。 当事人: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A 股证券代码:601010; 黄明轩,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负责人; 何兰红,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1 年 10 月,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