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属: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金属"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 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中信金属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概述 1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以3-6个月为主,单笔业务 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市场基金、保本类收 益凭证、保本类结构性存款及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协议。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