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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061CITIC Metal (601061)2024-05-15 13:46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 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人数不得少于 3 名,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多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且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财务或者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并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 格。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1/3 以上全体董事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产生。 (2024年5月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风险管理、内部监控与审计体系,加强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 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的监督以及对财务信息的审计,维护全 体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