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黄金: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 律师事务所 HYLANDS LAW FIRM URUMOLOFFICE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的 法律意见书 致: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48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 )、《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发分配(2008) 171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 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终止实施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实施情况有 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电话:(0991)4666001 电子邮箱:URUMQl@HYLADSLAW.CC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1B 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