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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601111Air China(601111)2024-09-11 11:0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德师报(函)字(24)第 Q01502 号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国国际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国国航"或"发行人")2023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2023 年 3 月 30 日及 2022 年 3 月 30 日出具 了德师报(审)字(24)第 P02372 号、德师报(审)字(23)第 P01765 号及德师报(审)字(22)第 P01343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些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公允列报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进行的。 我们于 2024 年 6 月 7 日收到了公司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中 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4〕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