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控股、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 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 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证 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 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