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完成对合盛农业公司的重大资产购买后,合并范围及业务规模大幅扩大, 融资需求同步提高。经与财务公司协商,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降低 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授信总额、贷款额度由不高于人民币 30 亿元提升至 不高于人民币 60 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按照相同增幅,由不高于 人民币 20 亿元提升至不高于人民币 40 亿元,其他条款不变。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 下属分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 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 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 20%的股权,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方案及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 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季民、张生、冯科 2024 年 3 月 11 日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