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修订)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 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同时履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 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和机构协助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 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应给予配合。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