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证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第一次修订)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零二四年五月 (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 | | 4 | | 第三章 职责与履职方式 | | 9 | | 第四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 | 13 | | 第五章 履职保障 | | 15 | | 第六章 附则 | | 17 |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 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士: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3/17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