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天达共和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北京银行")的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北京银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临时提案公告》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30 日以公告的形式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告中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时间、地点、出席 会议对象、登记办法以及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 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