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龙江交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 责和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程序和行为方式,保证董事会 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管 理中的决策作用,实现董事会工作的规范化。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范围: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及全资子公司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对相关内容按本规则精 神贯彻执行。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 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及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及董事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可持有也可不持有公司股份。 - 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