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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交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江交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1188HTDC(601188)2024-05-17 09:23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4】第 1932 号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 层 8/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致: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黑龙江交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