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査意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査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进行了核查,现发表书面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山东艾蒙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书面核査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提供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借款利率参考一年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 15%,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且关联方山东润达、李长彬先生同意就《借款合同》 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