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是基于对东材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本次回购股 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凝聚力,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