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双海)
(二)关于履职独立性的自查情况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人对履职独立性进行严格自查, 结果如下: 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非为上市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且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除领取独 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双海) 作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 行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