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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01208EMT(601208)2024-04-12 10:34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4月) 第一条 宗 旨 东材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 释和引用的条款。 本规则是董事会及董事会议事的行为准则,除非有主体限制,其内容适用于公司全体董 事及其他的董事会参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条 董事会的性质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 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