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林洋能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601222Linyang Energy(601222)2023-12-13 10:11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江苏林洋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进行遴选、确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 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 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