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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中国平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1318PING AN OF CHINA(601318)2024-05-30 14:41

致: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安杰世泽(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注册 并经中国司法部门批准从业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平安")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了中国平安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 据中国平安的要求,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平安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委派律师审查了中国平安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 件和材料。本所委派律师得到中国平安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委派律师认 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