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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为 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接受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 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六零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三六零安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的合法性进行了核查和见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