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 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 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二) 符合本制度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