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事宜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利群商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股份"或"公司")委托,作为其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和《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告的《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以及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及的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