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