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细则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的股票或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有关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且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 交所认可为独立董事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