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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细则
601600CHALCO(601600)2024-06-03 11:2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细则 (二)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根 据董事会的要求,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 意见和建议。受委托承办董事会及其有关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 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适用于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等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