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年12月修订)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六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 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9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四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