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米文莉2023年度述职报告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我自身及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 位任职。我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我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于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我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签署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我 承诺,在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我亦将在未来 履职过程中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任职要求。 二、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本人于2023年12月29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自2023年12月29日至公司2023年年报披露前,我付出了充足的时间和 精力,认真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能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规则的履职要求。我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恪尽诚信、勤勉义务, 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