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声明与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嘉泽 新能")委托,担任嘉泽新能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 责的态度,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嘉泽新 能 2023 年度报告,出具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是依据嘉泽新 能及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各方提供的资料,本次重组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 问保证,其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真实、准确、 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