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泽新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 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致: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嘉泽新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嘉泽新能实际控制人陈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A股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的相关事宜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1 声 明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 专项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485号 正 文 一、 增持人的主体资格 (一)增持人的基本情况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