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泰铝业:东吴证券关于明泰铝业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明 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要求,对明泰铝业使用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上次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 定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 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截止 202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