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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601688HTSC(601688)2024-04-12 09:14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受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泰证券)委托,作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 律法规)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华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本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北京市金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