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范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相关资料,并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 审慎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风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 同比例减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方 针,将有效提高股东的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文毅、黄雄、金建海 2023 年 8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