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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789NB CONSTRUCTION(601789)2024-04-15 12:2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 聘任或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必须 为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