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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789NB CONSTRUCTION(601789)2024-04-15 12:2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 优化董事会组成,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必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由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提名委员会主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