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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01789NB CONSTRUCTION(601789)2024-04-15 12:21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的独立监督职能,提高董事 会监督的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外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司 管理的透明度,保护股东利益,提高公司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必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 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 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应为会计 专业人士,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审计委员会 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