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该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综上, 公司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 部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梅晓鹏先生、张叶艺先生、蔡先风先生、 黄惠琴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