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及《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