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建:中国交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11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 订,2024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股票上 市地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中国交通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根据上市地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指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