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规章及贵公司现 行有效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 了贵公司本次会议,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会议召 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