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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发: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5月建议修订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 的能力和水平,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地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 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评估公司的风险和合规管理状况,提 出完善公司风险和合规管理的建议,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向 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超过半数。 第四条 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含本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本数) 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三)审议公司风险和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并与管理层 讨论风险和合规管理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 的系 ...